“鱼”你同行 修复生态——洪江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2024-04-12 16:54: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向沭霖)4月12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法院、森林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前往江市镇清水江码头,共同开展生态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鲫鱼、鲢鱼、草鱼等鱼苗共计1.2万余尾,鱼苗入流水欢鱼跃,为沅江河生态系统注入新的活力。

此次活动涉及该院近期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4年3月21日,当事人窦某、刘某、汪某在沅江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460尾,重量51.31公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查发现,窦某三人的非法捕捞行为不仅造成渔业资源损失,还造成水域生态环境破坏。经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三人均认罪认罚,并愿意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放流。

下一步,洪江市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依法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为守护河清水绿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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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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